小心!“间谍”正在潜入你的手机
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用手机点开短信里的一条链接,识别社交平台消息框中的一张二维码,或者下载一个别人推荐的手机应用软件。但是,你知道吗?一条陌生链接、一张可疑二维码、一个不知名应用,极有可能携带着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设计的“木马”,在点开的那一刻便植入了我们的手机。
间谍木马成为窃密利器
手机间谍木马软件区别于一般的恶意软件,具备目标精准、功能强大、极其隐蔽、长期潜伏的特点,通过临近和远程等方式植入,一旦获取手机相关权限,便会对使用者进行监控,秘密搜集目标手机各类信息。它是一个无时不在的监听者,能够远程控制手机摄像录音,随时掌握目标的一言一语;它也是一个如影随形的追踪者,能够精准获取目标的位置信息,实时监控目标的行动轨迹;它还是一个行踪隐秘的窃密者,不知不觉间窃走手机中的个人信息和文件资料,轻易洞悉目标的工作生活情况。
“间谍”潜入手机的几种方式
——初级方式:诱骗点击陌生链接。一些木马程序被关联在网站发布的跳转链接,或者伪装在二维码图片中,一旦点击扫描,手机便会“中招”。
——进阶方式:伪装成应用软件。一些木马程序被伪装成手机应用,打着“破解”“翻墙”等噱头诱导大家下载,下载安装这类应用同时也为“间谍”打开方便之门。
——高级方式:利用软硬件漏洞。利用手机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技术漏洞,在目标毫无感知的情况下获取手机控制权,进而实现对目标无声无息的监控。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日常使用手机过程中,防范潜入手机的“间谍”,不仅关系到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更事关国家安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核心涉密岗位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规范上网行为,做好信息安全防护。
——猎奇心理需杜绝。不使用来路不明的智能电子设备,不点击短信、电子邮件中的陌生链接,不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安装陌生应用软件,不随意连接公共Wi-Fi,不浏览非法网站,及时关闭不必要的共享、云服务功能,养成在官方应用市场下载应用软件的良好习惯。
——安全意识需提升。不使用手机存储、处理、传输、谈论国家秘密,不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不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不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
——防护措施需增强。及时更新手机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版本,修复已知安全漏洞,安装可靠安全软件,定期查杀病毒,警惕应用软件敏感和超范围权限请求,及时发现处理手机异常行为。
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防“取暖神器”变伤人“凶器”
随着气温下降,各类电取暖产品热销。当下市场上在售的“取暖神器”品类繁多,很多“小太阳”、暖手宝等在电商平台上销量过万。然而,有的同款产品的价格却相差悬殊。
我国《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系列标准规定,产品的额定电压、额定输入功率、制造商、器具型号、防水等级等标志应完整准确、持久耐用;室内加热器、电热毯、电热垫等电取暖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需要带有3C认证标志。但市场上销售的低价取暖电器,多看不到3C标志。有业内人士指出,不合格的取暖产品安全隐患很大。以电热毯为例,合格产品的发热丝内部有很多层材料,可以防止温度过高和短路;而劣质产品只有一条发热丝,控制器也很简陋,保险丝、控温芯片都没有,非常容易短路。生活中常见的暖手宝,如果质量不过关,也存在较高的触电和爆炸风险。
现实中,由不合格取暖产品导致的生活悲剧触目惊心。2024年10月8日,北京顺义某小区居民未及时关闭卧室内电热毯电源,引发火灾;同年11月17日,陕西咸阳某村民睡觉时未关“小太阳”导致起火,屋内家具均被烧毁。在某投诉平台上,事关“取暖器产品安全”的投诉有上千条之多。比如有网友投诉称,家中老人在给暖手宝充电时产品发生自燃等。御寒取暖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电暖器具不仅要提供温暖,更要保证安全,这就需要切实把好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各个环节。要强化从源头端治理,督促生产单位严格产品设计,严禁偷工减料,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向经营者宣传有关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法律法规,增强其合法经营意识;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与多部门联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人员可结合日常检查,加大电取暖器使用安全知识普及,提升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与电商平台合作,拓展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电商平台进一步完善商品和服务信息检查监控制度,加强对商品信息的动态监测,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及时下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根据平台规则对相关店铺进行处罚。消费者购买电取暖产品要通过正规途径,认真核对产品3C标志,切忌盲目追求低价,同时要了解注意事项,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警惕落入“情绪消费陷阱”
从虚拟商品“爱因斯坦的脑子”全网爆火,到远程叫醒、陪聊、哄睡等服务在各大电商平台热销,近年来,情绪消费受到不少消费者的关注和青睐。为促进情绪消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情绪消费潜藏的风险。
所谓情绪消费,顾名思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受到个人情绪影响而做出的消费行为,它具有消费虚拟化和心理补偿性等特征。情绪消费可以帮助消费者一定程度上纾解内心烦闷、获得心理慰藉,属于一种自我心理调节的减压手段。但该消费模式也存有一定风险,容易让消费者落入商家的“情绪消费陷阱”,必须引起重视。山东省消协就此发布风险提示,有助于人们在情绪消费时规避风险、做出更加理性健康的消费决策。
作为以满足消费者精神需求为核心的消费形式,情绪消费之所以在市场上大受青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满足了人们在高压生活状态下对情感慰藉的需求,无论是人们面临的职场压力还是生活烦恼,情绪消费都提供了即时释放的解压出口。不过,细品情绪消费,其中不乏一些商家虚假营销、刻意误导、制造焦虑等风险隐患。部分商家会利用消费者的猎奇心理和焦虑情绪,故意炒作概念、营造噱头,放大消费者焦虑,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甚至打法律和道德“擦边球”,提供低俗、不良甚至违法违规服务。若消费者长期沉迷不良情绪消费所带来的服务,可能会导致心理承受能力下降,甚至产生依赖心理,离开这些服务后会感到更加孤独和无助。
规避“情绪消费陷阱”,首先需要消费者始终保持理性消费观,谨慎对待商家的诱导性营销手段,避免在宣泄情绪时给对方提供过多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同时,要学会自我情绪调节和释放压力,提升心理素质和抗压耐挫能力,遇到无法自我排解的情绪困扰,可寻求专业心理帮助。
其次,提供情绪服务的商家要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监督,严格依法、诚信经营,确保服务内容健康积极,真正满足消费者的情感需求,自觉抵制利用消费者的情绪波动的不当营销。此外,商家应注重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真正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情绪服务,及时回应消费者的反馈和投诉,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和口碑。
最后,监管部门需严格把关商家提供的情绪服务,确保其真正有效、正面地回应消费者的情感需求。对于商家利用消费者的情绪波动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提供低俗不良情绪服务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情绪消费市场健康、有序、正向发展。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每场招投标都投诉 原来是为了敲诈
“这次参与投标,整体感觉很顺畅、很规范!”近日,参与竞标江苏省昆山市某广告项目的企业负责人宋先生发现,本次投标过程中有个不同寻常之处——招标室的屏幕上正滚动播放着昆山市检察院检察官录制的依法规范参与招投标活动普法视频课程。
宋先生之所以对这次的变化感触颇深,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曾长期因投标的项目被人恶意质疑、投诉而头痛不已。
借质疑投诉“打秋风”
“我们公司最近在内蒙古中标了昆山某广告项目,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得知有家公司的负责人王某投诉招标过程不合规定,还向我索要10万元,说是给钱就撤回投诉。在来回拉锯战中,我不停地在内蒙古和江苏之间往返,耽误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2022年6月,昆山市公安机关接到宋先生反映称,有家注册地为重庆的广告公司质疑、投诉昆山某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并以此为理由向其他竞标单位索要财物。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2021年底至2022年6月,王某招募他人,以自己控制的多家公司名义在全国多地大量报名竞标政府的公开采购招标项目,再通过发送质疑(投诉)函拖延招投标进程。2022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王某立案侦查。随后,昆山市检察院依法介入。
昆山市检察院普通犯罪、重大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李燕青介绍,我国政府采购法赋予了投标人质疑、投诉等救济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质疑、投诉期间,招投标进程需要暂停,可能引发项目延期开工、工期缩短、影响声誉等一系列后果。
王某的质疑、投诉行为究竟是正当行使救济权利还是恶意滥用权利?通过引导公安机关重点围绕王某报名竞标的真实目的、质疑行为产生的影响等展开侦查,承办检察官发现王某的公司仅有13名员工,但报名招投标的项目覆盖江苏、广东等18个省份,与正常业务量不相匹配,且他们对每个项目都会质疑、投诉。
“我之前都是正常参加投标的,直到有一次对某招标项目程序的规范性产生怀疑,没想到过了几天竟然接到中标单位电话,对方表示如果我愿意撤销质疑就给我5万块钱。”王某供述称,从那次“尝到甜头”开始,他便一发不可收,将公司注册地扩展至全国各地,不停地在招投标时质疑、投诉,开启了敛财之路。
在王某质疑、投诉后,被害单位因担心引发招投标进程暂停等不良后果,有的会选择与王某协商,进而被王某强行索要财物,有的被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高价采购王某公司生产的原材料、货物等。一旦收到钱款,王某就会撤回质疑、投诉,不再参与竞标。
2022年7月,昆山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其批准逮捕。
深挖彻查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王某的公司在重庆,报名的招投标项目跨越全国多个省份,而其供述称发出的质疑(投诉)函数量有上百份之多,如何才能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犯罪金额?
为此,昆山市检察院在批准逮捕王某的同时,制发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通过扣押其公司电子设备、提取质疑(投诉)函及交易流水等,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在承办检察官建议下,侦查人员将获取的电子数据与王某实际发出的质疑(投诉)函数量等证据情况进行制表比对,再结合交易流水中的可疑资金,追加了15起犯罪事实,增加认定犯罪金额58万余元。最终,昆山市检察院认定王某通过在招投标过程中质疑、投诉的方式,共对30余家被害单位实施敲诈勒索,违法获利115万余元,其中,王某强迫2家被害单位采购货物16万余元。此外,公安机关还在王某公司搜查出70余枚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和公司、事业单位印章。
2023年4月,昆山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同年9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数罪并罚,决定对王某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6.5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单位经济损失。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24年2月,苏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案件办结了,但检察履职并未止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该案为契机,昆山市检察院对2022年以来办理的涉政府采购领域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昆山市公开招投标领域敲诈勒索刑事案件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近三年来,该院共对此类案件提起公诉6件18人,涉及被害单位102家,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报告通过对上述案件中质疑(投诉)函内容进行分析比对发现,不法分子质疑的方向主要集中在条款设置、评审指标设置不合理等,反映出招标采购时存在文件细节不够规范、审核流程不够严谨等问题。
针对政府采购监管方面存在的风险,昆山市检察院于2024年9月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提出严格把关采购需求设置、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建立审核预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四点建议,并同步送上该院制作的依法规范参与招投标活动普法视频课程。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研究部署,一方面对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合理规划采购需求、提升采购文件质量;另一方面健全预警机制,联合专家对多次撤回质疑的供应商审查研判,发现恶意质疑、投诉第一时间上报监管部门。此外,定期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发布规范参与招投标类普法内容及典型案例,面向各单位组织召开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讲会。
被王某耽搁项目进度的宋先生,其业务也早已走上正轨,令检察官颇为欣喜。“现在,我不仅完成了原有项目,还在积极参与其他项目竞标。昆山招投标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净化,极大提振了我们外地企业深耕昆山的信心。”宋先生高兴地说。
1月13日,昆山市检察院检察官对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赴相关部门实地查看政府采购项目评标运行情况,只见评标室内秩序井然,评标专家正严格依照流程审查相关材料,确保不遗漏事项。
来源:检察日报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直播间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优质的食品是生活的调味剂,更是保障民生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在互联网络和快递运输产业不发达的年代,民间美食家、老饕们不惜奔波数千公里,只为能吃上一口期盼已久的新鲜美食。如今,随着直播电商行业的发展,公众只需看看直播、动动手指,远在他乡的食品也能“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餐桌上的佳肴。
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新业态新模式为食品消费开辟了新赛道。然而,某些头部主播通过售卖劣质食品、虚假宣传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并从中获取巨额收益,引发舆论重点关注,依法守护直播间内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头部主播“栽了跟头”
有报告显示,直播电商平台用户购物品类偏好中,美食位列第一梯队,占比达53.8%,反映了公众对食品消费从吃得饱到吃得好的转变。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直播电商让广大网民足不出户便能享用到美味佳肴,但直播间内也出现了以次充好、缺斤少两、违法勾兑、虚假宣传等食品问题。
“小饼如嚼月,中有酥与饴”。月饼是中秋佳节必备美食,象征着团团圆圆、和和美美。2024年中秋节期间,“疯狂小杨哥”曾在直播间内多次售卖“香港美诚月饼”,除了为月饼贴上“纯正香港‘血统’,线下都难买到”“米其林大厨调制的黑松露流心”等标签外,还请到香港明星为其站台。
但是,调查发现,“香港美诚月饼”的产销并不是来自香港,其实际运营方是广州的一家公司。2024年9月,安徽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直播带货的“香港美诚月饼”引发关注,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中涉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数据显示,“疯狂小杨哥”粉丝数量超1.1亿,是名副其实的大流量主播,而“疯狂小杨哥”销售最佳品类中,食品饮料以43.08%的占比位列榜首,但接二连三的食品销售问题却让其熄了火、翻了车。
此外,2024年的“3·15”晚会曝光了梅菜扣肉预制菜的食品安全问题,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槽头肉”作为生产梅菜扣肉预制菜的原料,且该公司的生产车间脏乱不堪,令人作呕。这一事件的影响从预制菜领域蔓延到直播带货领域,原因是东方甄选、主播“疯狂小杨哥”以及其所属的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在直播间售卖过该产品。
尽管涉事主播均作出回应并致歉,但消费者却并不买账,认为直播带货应该严格把控食品质量底线,头部主播、直播机构售卖劣质梅菜扣肉不仅令消费者“糟心”,更令消费者“寒心”。
官方出手整治乱象
2024年10月,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行政指导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了组织开展的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情况。本次专项抽检对12个网络直播平台上的1042个直播间开展抽检监测,完成监督抽检1492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粉丝、粉条、肉制品等食品存在掺杂使假现象。
市场监管总局同时对23家主要生鲜电商平台销售的畜禽肉、蔬菜、水产品、水果等开展了抽检监测,共完成监督抽检1200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水果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部分平台和商家存在缺斤短两和冷链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及时下架封存和召回不合格食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对检出的不合格,尤其是多次检出不合格的商家,该停止网络平台服务的要停止服务,该取消合同的要取消合同。要切实把好商家以及带货产品的入口关,把证照不全不符合相关资质的商家以及不安全的食品彻底挡在平台之外。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出手,释放了要大力整治直播间内食品问题的信号,也从侧面体现了直播间内的食品问题已经到了必须整治的地步。
直播带货当守底线
主播将食品问题置之脑后,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表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指出,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直播平台为带货类直播提供引流服务,需要对商家和商品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承担相应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马丽红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尤其重视直播平台在消保方面的责任,强调直播平台属于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规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果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平台应履行受理投诉举报、协助消费者举证、保存直播内容、保证数据和评论真实的义务。”
直播间内的食品属于“先付费,后品尝”。马丽红认为,首先直播平台应压实责任主体,依法加强平台监管及治理,对食品类主播进驻要严格把关,在合同条款设置上提高主播的违约责任风险,对其发布的广告也要进行必要的审核,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要及时跟进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群众健康安全损失。另一方面,带货主播应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绝不售卖有问题的食品,杜绝虚假宣传,不能为赚取流量、获取高额利润而铤而走险,进而触碰法律红线。作为消费者也应尽量避免购买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出现问题时要积极维权,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